当前位置:企业首页 > 招商产品 > 倍佳(盐酸特比萘芬片)

合肥新华源医药开发有限公司

东方医药网客服

025-57950697

所在地区:安徽

主营行业:

 
 
产品分类
专属代理
您关注的产品:
您的号码:
您的留言将以短信及微信通知企业,信息严格保密

倍佳(盐酸特比萘芬片)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16-08-09 14:22:31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111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9980206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市场保护 年终返利 无需保证金

销售渠道:医院

025-57950697
联系时告知来自东方医药网
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
产品类别 西药产品
产品规格 111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  

产品介绍:

[药品名称]通用名称:盐酸特比萘芬片

商品名称:倍佳

[主要成分]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,其化学名称为:(E)-N-(6,6-二甲基-2-庚烯-4-炔)-N-甲基-1-萘甲胺盐酸盐其结构式为:

[性状]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。

[适应症]1、由毛癣菌(红色毛癣菌、须癣毛癣菌、断发癣菌、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等)、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皮肤、头发和甲的感染。

2、各种癣病(体癣、股癣、手足癣和头癣等)以及由念珠菌(白色念珠菌等)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。

3、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(甲真菌感染)。

[规格]0.125g(以盐酸特比萘芬计)

[用法用量]口服、成人每次二片,每日一次,疗程如下:皮肤感染的疗程:手足癣[指(趾)间型和跖型]:2-6周;体癣、股癣:2-4周;皮肤念珠菌病:2-4周;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,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。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:头癣:4周。甲癣: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-3个月,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,故除拇指(趾)甲外,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。在其它病例中,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。某些患者,特别是那些大拇指(趾)甲感染的患者,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。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,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。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,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,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。

[不良反应]本品耐受性好,副作用轻至中度,且常为一过性。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(胀满感、食欲不振、恶心、轻度腹痛及腹泻)或轻型的皮肤反应(皮疹、荨麻疹等)。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(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,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)曾见报道,若发生进行性皮疹,则应停药。罕见味觉改变,包括味觉缺失,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。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,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,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,则应停用本品。曾报道,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。

[禁忌]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[注意事项]肝或肾功能不全(肌酐消除率〈50ml/分、或血清肌酐〉300μmol/L)者,剂量应减少50%。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。

[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]妊娠与哺乳期动物研究显示,本品对胎儿和生育能力无不良影响。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,因此,应权衡利弊,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。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,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。

[药物相互作用]相互作用研究证明,盐酸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(如环孢菌素、D860或口服避孕药)的清除。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,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。此外,肝药酶诱导药(如利福平等)可加速盐酸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。肝药酶抑制药(如西米替丁等)则可抑制其清除。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,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。

[临床试验]本品于1996年-1997年经批准进行过222例临床试验。

[药理毒理]盐酸特比萘芬是一种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烯丙胺类药物。本品能特异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,高选择性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,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,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。

[药代动力学]据文献报道单次口服盐酸特比萘芬250mg,用药后2小时内,血浆浓度峰值达0.97μg/ml。本品吸收半衰期为0.8小时,分布半衰期为4.6小时,其生物利用度略受进食影响,但不必作剂量调整。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为99%,并能迅速经真皮层弥散并集中在亲脂的角质层。盐酸特比萘芬也可分布在皮肤中,因此,在毛囊、头发与多皮脂的皮肤中可达相当高的浓度。在治疗的最初几周,盐酸特比萘芬即可进入甲板中。本品生物转化后的代谢物无抗真菌活性,它们主要从尿中排出。其消除半衰期为17小时,在体内无蓄积作用,其稳态血药浓度不受年龄影响。但肝、肾功能不全者的盐酸特比萘芬清除率可能降低,从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。

[贮藏]遮光,密闭保存。

[包装]铝箔/PVC,每盒1板,每板6片。

[有效期]24个月。

[执行标准]WS1-(x-119)-2004Z

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H19980206

[零售价]52.3元

[生产企业]保定步长天浩制药有限公司